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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光污染出台管理规定北京玻璃幕墙依旧我行我素

1998-07-17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陈君 我有话说

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幕墙玻璃近年来颇受追求时尚的建筑师的青睐,但一幢幢身披幕墙玻璃“亮丽”的高楼大厦,却给北京市民带来不少光污染。上海市建委日前规定,从6月1日起严格控制幕墙玻璃的使用。对其控制使用却尚未有规定出台,而北京市已建成及正在设计中的玻璃幕墙高层建筑已超过200幢。

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出的《关于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幕墙玻璃有关规定的通知》指出,在内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除建筑物的裙房外禁止设计和使用幕墙。在内外环线之间的建设工程,适度控制设计和使用幕墙玻璃,即建筑物的使用面积不得超过外墙建筑面积的40%,须使用的应经环保、规划、建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对已产生光污染的幕墙玻璃拟采用亚光材料置换或增加隔光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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